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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旗区书协、市书协各会员单位、全市书法爱好者: 为了更好地鼓励学习书法传统经典,倡导良好的书法学习和创作风气,促进我市书法艺术整体水平的提高,现决定举办鄂尔多斯市第二届书法篆刻临摹作品展览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:鄂尔多斯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:鄂尔多斯翰墨书画廊 二、参展人员 凡我市各级书协会员和书法爱好者(年满18岁以上者)均可投稿,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80件参展。 三、参展要求 (一)投稿者须送交临摹作品一件(或印屏一幅),临摹作品以清代以前(含清代)的书法经典碑帖为对象,以实临为主,书体不限;篆刻作品每幅印蜕临摹作品4-8方,并附2方以上边款,自行粘贴好印屏。 (二)参展作品尺幅均以竖式6尺以内,超过尺幅的作品不参评,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、详细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。 四、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由市书协组织进行评选。从来稿中评出参展优秀作品80件,并从中评选一等奖作品4件,二等奖作品6件,三等奖作品10件,优秀奖作品60幅,等级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。入展作者可作为加入鄂尔多斯市书协条件之一。 五、其他 (一)不收参评费。由于人力所限,投稿作品一律不退。凡投稿者视为接受本通知规定。 (二)市书协将在12月份组织一次作品观摩展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展览地点在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翰墨书画廊。 (三)交稿日期从即日起开始到11月30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 (四)参展作品请寄: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政治部:许颖、朱龙,联系电话15149439666、15847318960。各旗区书协会员投稿作品统一收集后送交市书协闫瑾,联系电话15332848186。东胜地区投稿者可直接交送白子珍,电话13019578719。 特此通知
鄂尔多斯市书法家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|